低视力门诊的核心工作任务是视觉康复医学评估。

医疗机构设立低视力门诊,低视力康复的医学康复评估工作是其基本业务内容,这是整个低视力康复服务体系的工作基础。


康复需求分析、助视器验配、教育康复等涉及大量的技术和技能培训工作,一般医疗机构难以承担这样的工作任务。因此,助视器验配和康复训练业务不应当成为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的任务,不应当成为医疗机构设置低视力门诊的必要条件。当患者完成医学评估之后,如果需要助视器的验配及相关的技术、技能训练,可以将患者转介到相关的康复机构去完成这些工作。


医学评估需要有系统性和权威性。体系化的、完整的医学评估是视觉康复工作的基础,医学权威性是视觉康复医学评估工作的必要条件。

不同于一般眼科医疗工作之处是,视觉康复的医学评估工作需要从康复需求的角度对患者的疾病状态、疾病的医疗可能性及视觉康复的可能措施进行检查、分析。

从事医学评估工作的临床医生需要充分掌握现代眼科医疗技术的进展,判断患者的状况是否可以通过现代医疗技术手段进行治疗。

很多时候,尤其对于一些复杂疑难疾病的患者,医学评估工作需要通过医生团队的共同工作才能完成。

考虑到医学评估的复杂性,医学评估应当在具有良好眼科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不建议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视觉康复的医学评估工作。